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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终止合同

河北-廊坊 10-17 17:36  悬赏 0  发布者:老伙记 给我留言  回答:(2)
商铺合同到期,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商铺装修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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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7 17:46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1、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装修、扩建的:
(1) 承租人的行为构成违约。
(2) 若造成房屋损坏,还构成侵权,作为所有权人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承担侵权责任。
(3) 无论装饰装修物是否构成附合,出租人对承租人均无补偿义务,构成附合时,出租人也无补偿义务。
2、 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于尚未构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有权取回,但因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负有恢复原状的义务。构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以下情形作不同处理:
(1) 租赁期间届满时:对于构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无补偿的义务。
(2) 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对于构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①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补偿。②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无权请求出租人补偿。③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按照过错程度分担损失。④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合理分担。
(3) 租赁合同无效的,对于构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按照双方的过错程度分担。
回复时间: 2013-10-17 19:02
如果双方事前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话,是不可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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