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王远洋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已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公司单方解除

山东-青岛 11-22 10:02  悬赏 0  发布者:zpl020……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于2013.6.26日入职,后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3.11.21日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要以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是否合理,我应得到公司那些补偿。
问题补充:
公司只是口头告知,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请问公司上述做法是否合理,切在此期限内,单位只投交了10月11月的保险,7、8、9月保险未予以补交。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2 10:05
有权要求赔偿的
追问:

公司只是口头告知,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请问公司上述做法是否合理,切在此期限内,单位只投交了10月11月的保险,7、8、9月保险未予以补交。

回复时间: 2013-11-22 10:04
可以要求赔偿金;
追问:

公司只是口头告知,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请问公司上述做法是否合理,切在此期限内,单位只投交了10月11月的保险,7、8、9月保险未予以补交。

回复时间: 2013-11-22 10:44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需要支付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3-11-22 11:05
可以要求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11-22 12:26
试用期不合格,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1-22 16:52
公司应书面告知,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409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53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