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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求解决

北京 09-24 14:24  悬赏 10  发布者:FHg2320 回答:(8)
我由一家食品公司的某办事处业务主管面试后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内容是联系业务,然后跟另一个代理该公司纯净水的经销商联系送水。工资是公司发放。工作两年后辞职。现在想提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社保等费用。其间,代理公司纯净水的经销商写下一个证明,证明我为其工作两年。请问,诉讼应以谁为被告?是告公司把握大还是告经销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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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9-24 14:41
两个单位一起告。
回复时间: 2010-10-08 11:22
应以公司为被告
回复时间: 2010-09-24 14:32
应该以公司为被告。
回复时间: 2010-09-24 14:35
以公司为被告
回复时间: 2010-09-24 15:04
公司为被告,告公司可行
回复时间: 2010-09-24 15:40
以公司为被告。
回复时间: 2010-09-24 15:48
以公司为被告即可
如需帮助可来电
回复时间: 2010-09-25 10:34
工作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社保费用及赔偿金。告公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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