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辞退员工,员工可获多少经济补偿

四川-成都 02-19 13:43  悬赏 5  发布者:ymhyp2…… 给我留言  回答:(10)
律师您好,2012年2月1日公司与我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期为2012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1日(一年)。试用期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1日(三个月)。期满后2013年2月公司与我续签了1年合同至2014年2月1日。2014年2月18日正常上班,公司突然电话通知因岗位调整,从3月1日起,我不用再到公司上班,因我们公司的合同是1年1签,在3月1日之前,给我了10天时间办离职手续、找工作,只答应给我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对此我跟公司产生了分歧。
我查阅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工日(包括试用期)从2011年11月至2014年2月,我到公司工作已满2年零3个月。请问律师,我是不是应该获得2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而非合同一年一签,就发1个月的经济补偿呢。另外公司合同上签订的工资为2000元,而每月工资通过银行转账实发5000元(通过公司出纳私人账户转出)。请问律师,我获得的经济补偿基数应该以5000元作为基数还是2000元?因2月份正常在公司上班,正值上一个合同期满,而未新签订劳动合同,我属于合同期内维权吗?
另附:公司合同中关于解约条款:第15条,应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9 13:45
按照工作时间要求赔偿的,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2-19 15:26
您好,公司应按5000元的标准支付2.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2-19 13:47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2-19 13:51
你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在工资赔偿。到期不续签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2-19 13:54
这位朋友你好,根据你所述情况,回答如下:
    1、公司应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2个半月;
    2、经济补偿金应以5000元为基数。
回复时间: 2014-02-19 13:58
你好!可双方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一致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2-19 14:07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2-19 14:36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2-19 15:34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2-19 17:38
有权申请进行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西太原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上海徐汇区
北京海淀区
湖北武汉
江西南昌市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山西 太原
人气:49931
辽宁 大连
人气:11304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82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47
浙江 杭州
人气:1058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5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