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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动员工工作岗位

上海-浦东新区 03-07 18:36  悬赏 0  发布者:JSTX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于2004年08月进入公司担任检验员职务,到2007年因工作表现好提升IPQC组长,双方于2008年06月30日续签了从2008年07月01日至2014年12月20日为期五年的合同,后由于2011年部门整体搬至被告苏州工厂,当时公司QA部门主管通知原告不要和公司生产部一起闹摆工,如果公司生产部有赔偿也会有赔偿,最终生产部门赔到了钱,而我没有赔偿后。由当时公司OM调解,经过调解岗位异动,被安排到公司QS部门做DCC文控,无《岗位调动单》;时隔一年后,公司QA经理嫌QS部门人员多,要求裁员,又一次被迫岗位异动,于2012年7月初被安排到公司IQC部门做文员一直至今,公司2013年12月份QA部门要减人力,但公司QA经理让再回QS部门,本人未去,因无《岗位调动单》,在减人力后,公司QA经理又让接SQE部门文员的全部工作,因IQC文员工作量大未接其安排,公司最后又以胁迫手段要求原告做IQC的工作,请问这样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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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09 14:23
你可以要求在原岗位上继续工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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