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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身体不适公司要求已事假处理后反悔说我旷工如何维权?

河北-廊坊 03-13 19:55  悬赏 0  发布者:chenxs……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本人13年9月14日怀孕,现怀孕26周,因身体不适,之前有多次流产史,一直有先兆流产迹象,提交了医院证明申请了三个月的病假。14年1月16日公司通知继续请假,在产假前要按事假处理,不计工资,只代买社保,已达成共识。且已按要求提交事假单,因按事假处理不计工资,未在提供医院证明,此间公司也未提出异议。2月12日公司反悔,要求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按工龄赔偿,我没同意。又过了近一个月,在昨天3月11日公司发函要求我三天之内限时到岗,否则以”《员工手册》中公司未批假不来上班为由“做旷工处理,且不给予任何补偿。咨询如下:1、公司以”《员工手册》中公司未批假不来上班为由做旷工处理“是否违法,如果以旷工处理,我还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2、因身体不适,一直在家保胎,我想和公司继续保持劳动关系,需要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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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4 18:11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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