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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样写可以吗?有什么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吗?

上海-黄浦区 03-14 10:03  悬赏 0  发布者:amberh…… 给我留言  回答:(7)
**************公司:    
    本人***,性别*,身份证号码******************,2013年7月到公司任职,12月与本人签订合同,从7月至今贵公司一直没有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保,故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通知贵单位于2014年3月16日正式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补缴本人自2013年7月至今的社会保险、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及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金。 
    注:请贵公司在接到本函2日内与本人结清工资并安排人员与本人交接工作,逾期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特此通知!   
    此通知一式叁份,一份寄公司,一份送达公司,一份本人留底。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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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4 10:07
这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3-14 10:10
依你所说,单位有过错,是可以这样要求的。。。。。。。。
回复时间: 2014-03-14 10:16
单位有过错,是可以这样要求的。
回复时间: 2014-03-14 10:22
你好:
   挺不错的。
回复时间: 2014-03-14 10:2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3-14 10:55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3-14 20:17
可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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