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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算窃取公司机密吗?

山东-青岛 11-11 09:09  悬赏 0  发布者:qingda……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2008年8月底进入公司,于2010年9月底离职,未签劳动合同,因知悉老板有拖欠薪金的不良记录,故抄写了份重要客户的邮件地址,如今已经离职42天了,老板依旧无法给出何时发薪的具体日子,总是推说到发薪时自然会打款到个人帐户,如果我现在发邮件给这些客户,并CC给老板,算不算窃取公司机密,如何才能正确的讨薪成功?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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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1-11 09:11
1、要讨薪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
2、发邮件给重要客户与讨薪无益,甚至有可能让你陷入官司。
回复时间: 2010-11-11 12:5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欠薪及双倍工资等。并可要求补交保险
回复时间: 2010-11-11 13:42
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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