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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相不赔偿

广东-东莞 07-25 22:39  悬赏 0  发布者:alphon……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
    您好。我是东莞一家企业的员工。我的合同到期时间是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工作一直矜矜业业。但如今公司单方面辞退我,并未30天提前通知我。也没有说明辞退理由。按劳动法,应赔偿我至少一个月的损失。但现在公司为了不赔偿,说要调我到别的岗位。我不同意就属于我个人离职,没有任何赔偿。请问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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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5 22:41
变更工作内容的,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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