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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劳动法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

云南-昆明 08-05 11:10  悬赏 5  发布者:rinima…… 给我留言  回答:(2)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
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请问这个如何理解
我目前的情况是:之前是一家事业单位的外聘人员,签订了两年劳动合同,6月30号合同到期之后单位不给我签合同了。但是他让他之前成立的一家带盈利性质的公司与我签合同,工作内容变了、待遇下降,并说如果不签就没有工作了。当时处于无奈与这家公司签订了合同,而且这家公司在合同上要求我在入职日期上填写为7月1日。
现在看到劳动法这项规定,不知道能否根据这项规定让原单位按工龄支付我的经济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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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5 11:18
这是可以支付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8-05 11:13
合同是双方自愿且达成合意,你不同意你就不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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