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浩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这个待岗协议合法吗?如果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我还能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吗

 03-18 22:00  悬赏 10  发布者:镟子 给我留言  回答:(1)
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要我签订如下待岗协议,

 待岗协议书
甲方:长沙某公司
乙方:本人姓名(由A职员填写)             身份证码:123456789123456789(由A职员填写)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接受甲方得待岗安置.
1.待岗时间:自2009年3月19日至2009年4月19日
2,待岗期间安置: 资源池参加培训,试岗学习,
3.待岗期间待遇:600元
4.待岗期限届满若仍无适合岗位,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长沙某公司                                            乙方:
代表: 李四(由甲方主管填写)                                      张三(本人填写) 

请问以上待岗协议我可以签订吗?如果签了后一个月还是没有岗位安排,就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这个算是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吗?到时候我还可以得到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19 17:21
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4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0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4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5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38
山东 菏泽
人气:2092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