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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哥身患尿毒症,病假期限问题及医疗保险问题

广东-广州 09-03 15:29  悬赏 0  发布者:钰钰yell…… 给我留言  回答:(1)
堂哥身患尿毒症回家休息了3个月,请问病假期限最多是多久?病假期间公司停发工资,也没有发病假工资,并要求堂哥拿钱回公司补回医疗保险自己部分,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亦即将到期,公司意思是随之解除聘用关系,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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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3 16:00
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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