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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讨要工资

北京 12-16 07:10  悬赏 0  发布者:dongji……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是8月19日到公司报到,因经常出差,没有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公司每月15日把上月工资打到个人银行卡上。我因公司出差太多,不符合我与公司当初的口头约定,向公司提出辞职,电话通知公司负责人,得到同意。
   12月2日,公司通知我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我按常规提出书面申请,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
    但是,最后公司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辞职,是我违反《劳动法》,扣我12月的工资没有给。11月我在外地出差,因参加考试经公司同意回北京。当时公司共有三个人参加考试,公司没有说什么。但是现在提出,因为我回京考试,机票由我个人承担。(我们出差较远,大家都是坐飞机,非因考试照顾坐飞机)
     请问,我是否违反《劳动法》?公司是否该扣我12月份工资?我回京考试的机票是否该我承担?
      如果公司该付我12月份工资,我通过如何途径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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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6 14:12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胜诉几率很大,可以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0-12-16 07:47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复时间: 2010-12-16 08:29
1、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11个月
2、公司扣发工资是违法行为,应该不乏给你
3、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但这并不能成为公司扣发工资的理由
4、机票属于差旅费用,应有公司承担
上述事项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0-12-16 08:30
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安排你的工作,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另外单位扣留12月工资和不予报销机票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
回复时间: 2010-12-16 09:38
单位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扣留12月工资和不予报销机票的行为不合法,你可以协商,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0-12-16 11:19
1、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2、用人单位克扣工资违法;
3、出差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4、你的情况不属于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属于通知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即同意情况。
回复时间: 2010-12-16 12:55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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