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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广东-深圳 12-12 16:12  悬赏 25  发布者:阳光在天边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来深圳的一家汽车4S店已经4个月了,劳动合同上面白纸黑字子写着2014年8月8日-2014年11月8号转正,而且谈好的工资是试用期2000,转正之后拿提成,但是公司却给我1800元,加上餐补才2000,而且说12月才给我转正,而且我怀疑公司有违法行为,本来在公司工作就得发工作服,但是公司试用期期间不但没有发衣服自己买而且转正之后领的工衣员工的自己付费30%,如果你没有干够1年,衣服的70%的费用的自己交,每周一天休息,一个月最少的出勤是26天,但是公司做出的工资条上面却是22天,餐补的天数是对的,这让我很郁闷,这个月我已近干了12天了,我想辞职,一个月拿到的工资才1000多,但是我怕他们把这个月有给我算试用期,我该怎么办?很难过,这家公司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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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2 16:19
你好,公司很多行为违法,你可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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