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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领导为了逼自己辞职,故意刁难

 02-12 20:05  悬赏 25  发布者:huangj……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1)
我在一家上市公司目前做了两年,有两份合同。因为是集团公司,做了半年多被转入一家子公司,(两份合同入职日期都不一样)请问这两份合同都生效吗?现在由于新换的领导,以工作不能胜任的理由(工作事项我以做了半年),口头叫我调离岗位,说是帮忙产线(合同应聘的是钳工),还给我规定产能,不服从调离岗位,做不到产能的安排就要处罚。即是做作业员的工作。口头还说会降成作业员的工资。请律师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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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2月12日 20时11分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两份合同的用工单位具有关联性,那第二份合同生效后第一份就失效了。如果领导强行调岗,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追问:

王老师:可当时签第二份合同的时候公司说第一份合同的日期是有效的?还有如何叫强行调岗?是否我不服从安排后处罚我才叫有证据也叫强行调岗?领导的原话是那边没什么事,把我安排去做作业员。规定产能。不达标处罚。这些都是未执行的。是不是要等到处罚执行我才能投诉?谢谢您的解答!!

回答:

你现在不接受调岗的话就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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