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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年前工资

湖北-武汉 01-28 10:43  悬赏 0  发布者:小黑321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一个装饰公司的设计师。我来我们公司两个月,公司每月10号发工资,可是一月十号以资金紧张为由,未发12月份工资。于是我在一月二十四号申请离职,要求立即结清工资,他们说跟公司其他员工一起发放。一月二十七号公司吃年饭,老板说下午发工资,可我一直没有收到。第二天问他们,说我们离职人员工资要过一个月后才能发放。可是,第一,我手上没有工地正在施工,没有工作正在进行;第二,现在是年关,难道公司就不用考虑我们如何过年?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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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28 11:06
1、公司做法不合理,在离职时应结清工资。
2、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1-28 10:46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1-01-28 11:07
不合理,你可以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提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1-28 11:23
    单位的做法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1-01-28 17:15
 单位的做法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1-01-28 18:55
你好。公司的做法不合理。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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