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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去国外生育第二胎公司能否解雇我

广东 05-05 19:47  悬赏 20  发布者:liunin……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在一家外企任职,本人及丈夫都是中国籍,都持有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证(永久居民),本人之前在国内育有一女,先怀孕6个月,公司以违反计划生育为由劝我辞职,我咨询相关计生机构,认为我如果去国外生产,不属于计生管理范畴,但不能出书面证明。请问我如何保护自己的劳动法权益?公司能够解雇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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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5-05 20:02
都是老外了,还在中国工作干嘛?有本事到外国去混噻!
回复时间: 2009-05-05 22:16
中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仅对中国籍公民有效(详细咨询13560219053,QQ403274213广州)
回复时间: 2009-05-07 11:10
计生问题不是法定的解除合同的理由,公司不能随便解雇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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