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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问题

福建-福州 04-16 20:07  悬赏 0  发布者:darell 给我留言  回答:(1)
两个老板合资开的饮品店,营业执照是借用他人信息登记的临时照,这样的单位是否可以成为劳动仲裁的被申诉人?由于单位一向没有规定辞职需要递交辞职报告,只需电话告知,所以我没有正式的辞职报告可以作为正常离职证据。单位未依法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缴五险一金,我是否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作为依据,不与他们纠结是否正常离职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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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17 11:05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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