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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后遭到企业辞退如何要求赔偿

山东-烟台 04-23 19:01  悬赏 10  发布者:ningni……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一名日资企业主管,产假结束后去公司上班,被告知将被辞退,但因为哺乳期还没结束,无法办理辞退手续,这段时间让我回家继续休假。请问到哺乳期结束的剩下这7个月企业应该付给我工资吗?如果可以,应该是多少比例呢?辞退后我可以获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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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4-23 19:32
应该付你工资,单位不得辞退哺乳期内女职工
回复时间: 2011-04-23 19:20
应当给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所谓辞退,就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哺乳期结束后你与该单位的合同仍未到期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偿(当然坚持让对方履行合同对你没有意义),但记住千万不要在解除合同证明写是你要求辞职的,坚持载明是单位辞退你的。否则你无法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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