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变相炒人”维权请求

广东-佛山 09-07 11:26  悬赏 5  发布者:chenwe……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在一家佛山当地上市公司工作,截止至今有15年了,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因我车间生产产品改革,将不再生产此类产品,故公司决定,将此车间所有人员调整到别的车间工作。原每月薪资是采取计件,按产量来核算工资,但公司为了避免劳动风险,发放给到我们个人的工资条是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的形式。现调整后的车间将采用不让加班的方式,致使工资将大幅减少,约30%~50%,从而迫使人员主动离开,达到公司减员及避免支付赔偿金的责任。此种变相“炒人”的做法,我该如何为自己维权,敬请各位大律师为我解答,给我帮助,谢谢了!

1、公司资金雄厚,不存在倒闭或经营不下去。
2、工资实际是按产量计,在那里工作15年,都是采用白夜班倒班的形式,未享受过周六周日及法定假休假。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7 12:09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追问:

没有提出解雇,只要采取调岗降薪的方式,让自己自动离职。

回答:

降薪就可以自己走人,要求经济补偿金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广西贵港
山东聊城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73377
广东 深圳
人气:136692
福建 厦门
人气:124181
山东 菏泽
人气:216913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75
浙江 杭州
人气:1014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