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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经济补偿(跨越新旧劳动法)

北京 07-13 10:34  悬赏 20  发布者:calime…… 给我留言  回答:(7)
您好!2001年与公司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至今。因公司需要搬迁,让员工可以选择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问,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分段计算吗?如果是分段计算,08年以前的月工资基数怎样定义,是拿2007-2008年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乘以8还是拿2010-2011年本人目前的月平均工资乘以8?
注:本人的工资一直超过当地市级政府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非常感谢解答。
问题补充:
2010年北京市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37.如果不分段计算的话,那么赔偿金=4037*3*10?
公司提出可以给予经济补偿金,所以不存在没有赔偿金的可能.如果分段计算的话,具体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假设目前本人月平均工资为A,那么08年以前的赔偿金=A*8,08年以后的赔偿金=4037*3*4(其中4037为北京市201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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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3 10:35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7-13 10:39
分段计算 

      工资基数 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可主张的权益包括 经济补偿金 如果自愿解决 依据新法  那么08年后 就没有经济补偿金
追问:

公司提出可以给予经济补偿金,所以不存在没有赔偿金的可能.按照您的说法,分段计算的话,具体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假设目前本人月平均工资为A,那么08年以前的赔偿金=A*8,08年以后的赔偿金=4037*3*4(其中4037为北京市201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7-13 10:40
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1-07-13 11:44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回复时间: 2011-07-13 12:42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7-13 12:43
不分段,按你现在的工资标准计算。
回复时间: 2011-07-13 14:17
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作年限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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