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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未足额缴纳社保,现想离职,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北京-朝阳区 01-22 12:20  悬赏 0  发布者:franky……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2年10月进入公司,签了1年合同,2014年老板有新开了家公司,2014年10月与新公司签订了1年劳动合同,13年10月至14年10月没有签合同。15年10月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公司有缴社保,但缴费基数低于实际工资的。现想离职,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问题补充:
是否可以以公司未签定合同以及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补齐应缴的社会保险,并支付因公司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及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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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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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1-22 12:49
主动辞职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没有签订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缴社保
追问:

您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是否可以以没签合同为由,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回复时间: 2016-01-22 13:39
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1-22 14:11
你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您好!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回答:

1.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之后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2.补缴社保;超过一年无法办理补缴的要求单位给予相应的补偿;3.以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辞职的可以主张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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