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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二手房与中介、卖家的合同纠纷问题

湖南 09-03 17:08  悬赏 25  发布者:yuanhu……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2011年7月11日在武汉世纪汉龙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准备购买其挂出的一套二手房,当天与卖家、中介签订了房地产居间合同,并于第二天交了2万元定金,但是在我签合同之前他们没有向我说明买二手房所需要相关的手续,导致中途发生了很多纠纷,首先我没有社保,中介公司就提出让我缴纳1.6万元费用可以跟我办理一个真实的一年以上的社保且可以做出社保的详细流水记录,我给了1.6万元办理了,但是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拿到社保卡!中介业务员当时跟我讲我的贷款银行是工商银行武汉的黄浦支行,可是房东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要求中介更改了银行将银行改成了工商银行武汉天安支行,然后中介业务员也不跟我说明变更银行的事情,导致埋下了纠纷的因,但是变更之后连担保公司和评估公司都是房东找来的,而且实现都不通知我,他们说服我说这个可以迅速办理贷款,于是就是接下来的一系列纠纷,首先签订贷款申请的当天由于银行的业务员的出错导致合同签错,害得我第二天又往银行跑,然后就是一系列的问题,接着中介就说我的收入证明填错、银行资金流有问题,接着我就无数次的往银行跑这期间对我造成了很大的误工费用,当所有资料都准备齐全了之后,中介说8月22日银行会跟我打电话核对我的信息,就在这一天再一次出错,因为房子比较老,最高只能贷款11年,而中介没有事先作说明导致贷款审批失败,接着就又误工跑银行办理补救手续,因为时间已经拖得太长我们都有不想买的心理认为是中介的无作为,我们最后约定8月31日过户,如过不了户房子不卖赔偿损失,在8月31日过户之前中介突然以要我交情中介费才肯为我过户,然后我以要见到房地局的递件单为由才肯交钱,之后中介业务员转身就走,把我们买卖双方丢于房地局大厅导致延误了过户时间最后没有过户,然后我就以当初的约定不买这个房子了,现在卖家说这个是我的违约要我赔偿损失,中介说按照合同我违约要赔偿损失!请问一下造成现在这个局面责任如何划分?我买家该找谁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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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9-03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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