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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单方面更改工作时间及薪资待遇,能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吗?

广东-广州 02-18 23:03  悬赏 5  发布者:kuina8……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们公司年前说由于行业不景气,所以需要调整上班时间,让一部分人无期限待网,另外一部分人则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由原来的上六休二改为上六休一,薪资架构也全改了.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合同只是写着薪资不低于XXXX元,并没有注明是本薪还是应发合计,所以工资单上的本薪被减了一半,数额是低于合同薪资的,但是如果加上绩效各项津贴又是高于合同薪资的.
    请问:此时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果他是以工资单上的本薪计算的话,算不算违法?能不要以此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
    另外公司工会成员全是由公司高层组成的,而修改工作时间并没有与员工商量,只是公司高层自己决定的,然后就出一纸公示就修改了,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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