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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纠纷

江苏-镇江 10-22 15:04  悬赏 0  发布者:小王子 给我留言  回答:(7)
最近我将一房屋出售,未与买家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也没有找中介,只是双方到房产市场办理的过户手续,当时签订的是房产登记部门的二手房买卖契约,为了少交税,买卖契约上写的房屋价格比实际成交价格低,办理过户后,买家付了首付,余款双方约定日期归还,现在买家要以二手房买卖契约上价格付款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可否将二手房买卖契约视为无效合同,要求买家按实际成交价格付款?谢谢
问题补充:
买家给我打的欠付房款上写的是我们实际成交价格,请问这个可以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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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22 15:11
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09-10-22 15:14
你可能被骗了,需要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09-10-22 15:13
委托律师吧,事情比较麻烦。
回复时间: 2009-10-22 15:27
欢迎你有机会来律师事务所坐坐,咱们当面谈谈,或给我打电话,咱们直接聊聊,比在这里打字强,因为打字有很多话说不出来,你说好不?
回复时间: 2009-10-22 15:41
你说的事情比较麻烦了,需要固定相应的证据,否则你的损失可能会比较大,建议还是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09-10-23 09:39
表述不清,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0-23 20:22
可以欠条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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