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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未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山东 10-26 10:56  悬赏 0  发布者:fengyu……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是一名韩企的设计员,2008年签订的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公司领导班子的更替,现在的领导想缩小现有规模,现在面临裁员的境况。尤其是对于女员工,男的很多调离现在的岗位,对于女员工就是劝说我们自动离职,说没有岗位可调。我的户口刚刚才落地公司的,附近买的房子,还有贷款。如果换工作的话,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请问我该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补充:
谢谢律师,劳动仲裁的结果一般是什么,双倍的经济补偿吗?所谓的经济补偿是我每个月发到手里的工资,还是包括五险一金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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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6 12:18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对于经济裁员的,只有符合第一项即依照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才能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经济条件好了,再招人的话,你由优先录用权。
回复时间: 2011-10-26 13:05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可以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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