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王远洋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纠纷OR工伤赔偿

河北-秦皇岛 12-26 11:08  悬赏 0  发布者:198306…… 给我留言  回答:(3)
朋友今年上半年在上班时间被领导派到领导朋友家义务干活,不小心被同来的工友把眼睛碰了,当时没注意,现在被碰的一只眼睛瞎了,另一只眼恐怕将来也将失明,请问谁应该来承担这个责任呢?在线等。。。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6 11:16
我认为应当属于工伤,因为你朋友是接受领导的安排去帮忙的。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追问:

但是现在主家和领导都不承认,我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1-12-26 11:53
可以要求民事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1-12-27 14:15
您好,属于帮工纠纷,个人不认为属于工伤,可将工友、领导朋友、也可以加上领导作为共同被告以侵权纠纷为由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山东济宁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309
陕西 西安
人气:583561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57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8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