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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加班

 12-21 22:00  悬赏 5  发布者:mjf717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浙江 回答:(2)
我是杭州某外资企业的驾驶员。我上班时间一般都是6:45--20:00。公司正常上班时间8:30--17:00.但对我们规定早7:00--8:30和17:30--19:00都不算加班。月就发200的特勤津贴。你看是否合理。我们要求取消这个200的特勤津贴,按实际加班时间发放加班工资是否有法律依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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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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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12月23日 18时39分
你们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但是要搜集你加班的证据材料;
如果需要可以联系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22 08:46
每天超过8小时的部分就算是加班时间,多出来的都应当按加班工资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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