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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里有提前离职违约金

 03-21 10:05  悬赏 10  发布者:come01……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2)
现在应聘一家公司,劳务合同上有离职赔偿规定,这样的规定合理吗?我试用期离职是否要赔付这些钱?如果我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在五十分以下,那离职要不要赔付这些钱?而且8.4条里金额还没有上限。什么是法定理由?如果协商离职,那应该也算提前离职,是不是还要赔偿这些钱。
希望各位律师专家能帮我解答下。
下面是合同里面的约定
    8.3 无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或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务合同,合同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无法定理由,乙方不得离职。乙方提前离职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用损失,具体计算方式为:3000*(剩余合同期÷总合同期)=应当赔偿的费用额。
    8.4甲乙双方确认,因乙方违反8.3跳离职,甲方为招聘他人代替乙方工作岗位,所花费用属于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全额予以赔偿。改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发布招聘信息、笔试、面试、通讯费用、入职培训费用及甲方为此耗费的人力资源成本等,最少为3000元。
    8.5因乙方不服从甲方或业主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造成甲方被业主扣分、被业主处罚及导致甲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赔偿。
    8.6甲方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服务部绩效考核方案》对乙方进行考核,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得分都在50分一下的(含50分),属于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乙方应当自行辞职。
问题补充:
而且还要签一个跟岗培训计划,每一项都要签字。这算专项技能培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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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182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21日 10时21分
劳务合同里有提前离职违约金,这个规定是不合法的。
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过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你可以提出离职,要求结清全部工资,你工作期间的工资你可以要回,扣钱是不合法的。
追问:

但他们还要签一个跟岗培训计划,那是不是还是要赔付培训费?
还有
8.2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在试用期过后,甲方为乙方进行个别或者集体培训、安排指导老师专门指导、培训乙方等,所花费用为3000元。
2.3.2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剩余合同期/总合同期*培训费总额)。

这里还有一个费用。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答的比较全,希望能回答下我剩下的问题~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1 10:08
这样的规定不合法,劳动者要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报告,在试用期间,可以随时离职。
追问:

那是不是代表我提前一个月打书面报告,我就不用赔付这些钱?

回答:

不需要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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