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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毕业签订培训协议,在未毕业前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离职,需要赔偿么?

湖南-长沙 04-13 00:40  悬赏 0  发布者:luzon 给我留言  回答:(0)
大四实习的时候,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为试用一年,之后为公司服务三年。如果违约要赔偿5倍月薪。 签订的协议属于培训协议,到现在我还未毕业,由于个人原因需要离开这家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根据劳动法22条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所谓的培训其实就是工作的交接,交接完那个人就走了,之后也没有让我参加什么培训。 当时交接的那个人,有把他交接的内容列出来,然后让我签一个字说交接了这些东西。我就怕公司把这个东西当做培训的证据。因为公司没有文件证明培训费用是多少,不知道是否需要根据培训合同赔偿违约金呢?
问题补充:
查了相关资料,未毕业的时候,根据的不是劳动法而是民法吧? 但是没查到民法跟培训协议之间的关系,望解答···

这里有没有人能够帮帮在下? 问题发布每天都来看 都没有人能回答一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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