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同意保留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0-08-03 生效日期: 1990-08-03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银复[1990]244号

国家科委:
  你委(90)国科发人字293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国发[1989]67号文件及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84、85号文件精神,经审查,同意保留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

  二、该公司应到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换《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并凭新证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三、该公司的业务范围暂不变动,今后调整时应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四、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变动需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同意。

  五、该公司下属的六家非金融性子公司,应根据国务院国发[1989]67号文件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85号文件精神进行清查处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