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政法部门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准备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15 生效日期: 2004-11-15
发布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 辽财行便函[2004]2O号
各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行政政法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我处已于9月1日下发了《辽宁省政法机关装备和基础设施维修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辽财行[2004]420号),并拟于年底前组织实施第一次绩效评价工作。为了顺利地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绩效评价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管理原则,此次绩效评价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领导,各市县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共同配合完成。
  二、评价项目内容
  因政法部门装备和维修项目资金属于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并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己实行了项目管理:我省2OOl年至项目执行和完成报告已报送财政部。为更好地组织检查和监督,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这次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20O3年实施的规划项目、即省下达各基层政法部门的2OO3年项目专款。
辽宁省财政厅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