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下发“中药说明书【主要成份】项排序内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1-16 生效日期: 2001-11-16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关于下发“药品说明书规范细则(暂行)”的通知》(国药监注(2001)294号文)的要求,我司组织有关专家对“中药说明书【主要成份】项”中各药味进行了取舍和排序,工作已完成,现公布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http://www.sda.gov.cn)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网站(http://www.nicpbp.org.cn)上,印刷版本另行下发。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关于贯彻实施23号局令,统一药品批准文号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注[2001] 187号文)的安排,在审核中药说明书时遵照执行。具体品种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审核完成后请及时上报我司,进行换发批准文号的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