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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送社区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27 生效日期: 2003-11-27
发布部门: 大连市地税局大连市国税局
发布文号: 大国税发[2003]262号
国、地税各征管分局:
  为进一步加大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纳税人全面深入了解政策规定,促进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市国税局、地税局法规处将1994年以来国家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有关文件进行整理,共同编印了《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借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机,联合开展一次'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送社区活动',将宣传手册通过各个街道社区平台发放到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和纳税人的手中,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这次活动突出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组织机构
  由市国税局和地税局的政策法规处联合牵头组织。
  二、 活动时间
  定为12月1日至5日,由各基层单位自行确定具体活动日期,并报告市局法规处。
  三、 组织形式及分工
  1. 各国税、地税征管分局各由1名局领导负责落实,在活动期内共同研究确定活动时间、地点和发送数量,将宣传手册送至所属区域内的所有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2. 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法规处协商选取市内2个街道社区,各派1名局领导参加政策送社区活动。
  3. 宣传手册分别由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的政策法规处提供。
  四、 新闻宣传
  本次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由国税、地税各自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市级新闻媒体由市国税局新闻中心和市地税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各基层局有条件的,可以自行联系媒体组织宣传。各级税务机关应提前将这次活动的安排通报同级再就业办公室。
  五、 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征管分局要及时总结上报涉及的社区数量和分送的宣传手册数量等活动情况,并将活动总结于12月10日前书面上报市局(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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