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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庆祝牡丹江市2005年教师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17 生效日期: 2005-08-17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牡政办综〔2005〕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提出的《庆祝牡丹江市 2005年教师节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八月十七日
庆祝牡丹江市 2005 年教师节活动方案
  2005 年教师节是我国第 21 个教师节。为切实组织好我市庆祝 2005 年教师节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推进我市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庆祝第 21 个教师节为契机,充分展示我市教育工作新成就及广大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风采,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和教书育人的热情,广泛营造尊师重教、爱教支教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教师节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我市教育工作新成就及办学成果,展示教师育人业绩;深入宣传在教育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尊师重教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集中宣传在我市实施“双德”工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
  (二)开展表彰奖励活动。教师节期间,市政府将表彰奖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各地也要组织开展各种表彰奖励工作。
  (三)开展为教师办实事活动。各县 ( 市 ) 、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改善教师生活环境,特别要关心家境困难教师和农村教师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使他们安心从教、乐于从教。各县 ( 市 ) 、区要创造条件为教师安排一次身体检查。
  (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9 月 5 日上午,市、县(市)、区主管教育工作的领导走访、慰问市优秀教师、离退休教师和特困教师; 9 月 8 日上午,市四大班子领导走访、慰问学校和教师;下午与教师代表座谈。
  三、活动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做好教师节各项活动相关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教师节庆祝活动顺利进行。
  (三)广大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参加教师节活动,展示教师风貌,弘扬师德精神,真正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实际行动庆祝自己的节日。 市教育局

200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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