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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强肝口服液(合剂)销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22 生效日期: 2000-06-30
发布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吉省价生活字[2000]30号
各市、州物价局:
  吉林华佳药业有限公司改制后更名为吉林方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品种不变。企业应继续执行吉林省物价局吉省价生活字(2000)16号文件确定的强肝口服液(合剂)价格,即:规格10ml×10支/盒,出厂价34.80元,批发价42.50元,零售价50.20元,同时暂定新规格品价格:规格10ml×6支/盒,出厂价20.90元,批发价25.50元,零售价30.10元。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自2000年6月30日起执行到2000年11月10日止,到期重新申报价格并由省物价局确定价格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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