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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24 生效日期: 2003-06-24
发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云政办发[2003]130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我省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我省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经省计委及28个相关厅局编制完成,并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我省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以来,我省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2001年,全省服务业总产值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5.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6个百分点,支撑了经济快速增长;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日益显现。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服务业发展滞后,传统服务业仍占主导地位,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突出表现为“六低”:总量比重低,仅占全国的2.3%;结构优化度低,传统服务业占据着主导地位,新兴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规模较小;市场化程度低,缺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产业化水平低,有实力的服务业企业少;社会化程度低,政府和企业办社会的状况尚未根本改观,自给自足、自我服务的情况仍然存在;城镇化水平低,我省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享受城市服务功能的人口不足全省总人口的1/4。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加快我省服务业的发展,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有力措施,是缓解就业压力的主要途径,也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进一步增强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性,认真谋划对策,积极扶持,大力推进。
  当前,我们正处于国民经济结构大调整的关键时期,这就为加快服务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许多与服务业密切相关的改革将取得突破。随着破除垄断,放宽市场准入,民营企业的进入,国有服务业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事业单位改制,国有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推进等,将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充满活力的宏观环境。二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及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正逐步扩大银行、保险、电信、外贸、内贸、中介、旅游等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云南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有利于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内部结构,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竞争力,实现与国际服务业的对接。三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实施,加大了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力度,给予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我省城乡各项基础设施正在逐步改善,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产业正在逐步壮大,服务业发展的基础环境日益改善。四是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云南省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大目标”,都与发展服务业密切相关。同时,随着我省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为加快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只要我们抓住机遇,坚定信心,趋利避害,扎实工作,就一定会推动我省服务业的大发展。

  二、加快云南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及重点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建立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以调整服务业结构为主线,以扩大服务业规模为重点,以增加就业岗位和提高国民经济综合实力为主要B标,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过有退的方针,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关闭破产一批扭亏无望、污染环境的服务业,改造重组一批传统服务业,发展壮大一批新兴服务业,重点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适当快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服务业总量和规模有新壮大,服务水平有新提高,就业岗位有新增加,努力提高服务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进程。
  基本原则
  ——重点发展,兼顾全局的原则。必须紧紧围绕全省支柱产业的培育和适应人民群众的消费趋势,在兼顾群众普遍消费需求的基础上,有重点地选择旅游业、现代物流业、农村服务业、社区服务业、中介服务业、文化体育业等产业,集中力量,重点扶持,使之发展成为服务业的排头兵,带动其他服务业的发展。
  ——多方参与,城乡联动的原则。必须跳出就服务业抓服务业的传统观念,积极引导贸易、农业、工业、计划、财政、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城乡连动、工商联手,多元推进,共同营造发展服务业的良好环境。
  ——形式多样,自愿参与的原则。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形式多样,自愿参与,适合发展什么样的服务业就发展什么样的服务业。勇于突破地域、行业、所有制界限,积极探索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联合和合作;立足于开放,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发展外向型服务业。
  ——积极引导,稳妥推进的原则。必须尊重客观规律,立足区域比较优势,面向全国,考虑国际,满足城乡居民对服务的多样化、优质化、便利化需求,积极引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阶段稳妥推进,做到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成功一个。
  ——保护环境,持续发展的原则。发展服务业决不能以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在制定和完善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时,要坚持把环境评估作为产业开发的必要约束,努力提高资源的利用水平和效率,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发展重点
  ——旅游业。建立健全西部省区旅游产业信息平台,实施旅游精品战略,以昆明、大理、丽江、迪庆、西双版纳、德宏为龙头,以11条省际旅游、4条国际旅游、5条省内旅游主线路为重点,构建“大西南旅游圈”。努力发展商务旅游,把昆明建成东南亚商务会展中心,大力发展会展产业,积极策划各种节庆、会议、体育赛事等重大活动,巩固和扩大传统客源市场,开拓东部地区、台湾地区和东南亚国家三大客源市场。加大旅游精品建设力度,推进旅游资源和产业整合,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发展壮大一批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实现市场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扶持旅游商品生产营销。推进旅游业对外开放,提升旅游产业的竞争力,全面实现旅游业的提质增效。
  ——现代物流业。搞好物流业发展规划布局,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依托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兴建一批物流配送中心,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电子商务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促进陆、海、空各种运输方式合作,构筑立体交通网,切实把云南建成“东连黔桂通沿海,北经川渝进中原,南下越老达新马,西接缅甸连印巴”的快捷、便利的国际大通道。努力形成以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为主的物流运输平台、现代通信和网络技术为主的物流信息平台、规模仓储和自动化管理为主的物流储存配送平台,构筑与国际特别是与东南亚国家衔接、与西部省区融合的现代物流体系。
  ——信息服务业。加快“信息高速公路”利枢纽建设,形成云南通往东南亚、南亚的国际通信大通道,使昆明成为中国与东盟区域合作的主要信息枢纽;启动云南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电子商务等网络工程,大幅度提高网络覆盖率;大力推进计算机网络技术,加快国际互联网和邮政综合计算机网建设;整合公共信息资源,重点扶持云南软件园、南天电子集团等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到2005年,基本建成以昆明为次区域信息网络枢纽,覆盖全省的高速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形成一批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基地和产业群,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程度达到一个较高水平。信息产业总收入达255亿元,其中电信业155亿元,信息产品制造业45亿元,软件及系统集成40亿元,信息服务业15亿元。
  ——文化娱乐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文化企业制度和文化产业自我发展机制,鼓励各种所有制参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快广电、报业、出版业、印刷业改革,推动文化产业的信息化、多元化、集团化。继续搞好“千里边疆文化长廊”及贫困地区“两馆一站”建设,举办昆明国际民族文化艺术节,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鼓励发展和规范文艺演出中介代理机构,建立艺术经纪人队伍,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抓住2008年我国主办奥运会机遇,加快昆明国际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促进我省体育产业化进程。发展体育健身娱乐和竞赛市场,引导居民扩大健身、娱乐消费。扩大体育彩票发行,拓宽发行渠道,积极开发网络彩票,利用赛马场开展“扶贫助残赛马会”,扶持少数民族传统的赛马体育项目。
  ——农村服务业。鼓励兴办各类农产品流通服务、中介服务、民营科技等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建立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专业技术部门为依托、各类所有制形式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稳定和优化农业科技队伍,健全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推进农业科研部门、大中专农业院校改革,建立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培训教育体系。完善省地县农业信息网络,推进信息入乡工程。
  ——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立服务平台,健全服务网络,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开发就业岗位,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重点抓好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和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的建设与管理,促进社区服务与市场结合,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中介服务业。建立和完善中介服务法规,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完善服务体系。规范提高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工程与管理咨询、科技咨询、法律咨询等咨询服务业,积极发展证券、金融、期货、保险、人力资源、公证、仲裁、房地产开发交易等市场中介组织,大力推广代理、代办、经纪、拍卖等商品市场中介服务方式,为企业经营管理、居民消费决策和社会信息沟通提供有效服务。
  ——教育服务业。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扩大办学自主权,推进非义务教育产业的发展。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教育网络,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包括普通教育和技术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和技术培训,培养中高级技工等实用型技能人才。积极推进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开放高校后勤服务市场,面向社会组建服务集团,重点建设学生公寓、餐厅、大学生服务中心等后勤设施。调整优化高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扩大招生规模,争取把云南建成面向东南亚的教育培训基地。

  三、加快云南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培育壮大服务业龙头企业,努力扩大服务业总量。必须坚持“引外龙、扶强龙、兴小龙、育新龙”的方针,多途径、多形式发展和壮大服务业,做到突破所有制限制,实行多种经济成份相结合;突破隶属关系,实行农工商贸相结合;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实行县内外、省内外、国内外企业相结合,真正做到谁有能力谁牵头,谁是龙头扶持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资金和企业,通过合资、合作、股份制和独资等形式,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外向型龙头企业。加快国有、集体性质龙头企业的改革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对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餐饮、公用事业、农业服务等行业的改组改造,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多式联运、电子商务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工商企业参与服务业开发,发展房地产、物业管理、旅游、社区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大的行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信息、金融、保险以及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行业,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含量,促进结构的优化。引导粮食、供销、商贸等部门的涉农企业充分发挥其加工、仓储、保鲜、运销的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农村服务业龙头企业。要特别重视发展民营龙头企业,积极支持个体、私营、农户等以自办、联办、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企业和实体,逐步建立以大型企业为支撑,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龙头企业群体,全面提高服务业龙头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努力壮大服务业总量和规模。
  (二)深化服务业领域的改革,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加快服务业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有过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国有大中型服务业企业改革,对条件比较成熟的,在2004年内必须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暂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200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积极引导服务业企业通过兼并、联合、上市、重组等方式,组建物流集团、公路运输集团、出版集团、文化集团、会展集团、物管集团、餐饮集团等一批新兴服务业集团,形成一批拥有著名服务品牌、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型服务业企业。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服务业中小企业,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出售等多种形式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改革。
  坚持分类指导,推进适宜领域由“政府办”转向“社会办”。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事分开、营利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流通部门和为生产、生活服务的部门,实行管经分离,按企业化经营,逐步减少政府投资和事业经费。挂靠政府部门的营利性机构特别是各类培训中心都要与原部门脱钩。可以实行产业化的,作为营利性行业,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发展;难以实现产业化的,作为公益性行业,在政策上予以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行业在经营中也要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积极推进后勤服务由自我服务为主向社会服务为主转变。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后勤服务机构、中介机构全部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加快与单位脱钩。新组建并由国家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再设立后勤服务机构,所需服务由社会提供。对后勤服务机构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和评估,以资本金的形式注入改制后的后勤服务机构。
  (三)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加快对外开放步伐。要加快放宽对非国有经济的市场准入限制,鼓励非国有经济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服务业发展,对非国有经济实行与国有经济同等的待遇。放宽外贸、教育、文化、旅游、中介服务等行业市场准入的资质条件,凡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都要允许国内投资者以多种方式进入,鼓励和允许上市公司以资产重组或增发新股方式进入服务业。要对服务业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清理,提出立、改、废的办法,凡是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由市场调节或由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领域,政府要坚决退出,实行登记备案制,逐步取消法律法规之外的审批,确需保留的也要按照简化手续、公开透明、管理和监督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降低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服务业领域的门槛。
  抓住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家将有步骤地进一步放开部分领域的机遇,提前做好与世界服务领域大财团、大公司,特别是与东南亚国家进行接洽的准备工作,力争使外商在金融、保险、电信、商业、文化、旅游、医疗、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国际货运代理和研发中心等领域尽早进入我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发展设计咨询、对外工程和技术承包、劳务合作等服务业外向型公司。要在金融、保险、外汇、财税、人才、法律、信息服务、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国际竞争力创造必要条件。在昆明、河口、磨憨、瑞丽等口岸城市,建立一批具有中国和东盟各国特色的交易、展示、贸易、综合服务等市场设施,并争取在昆明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交易会会展中心,把云南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中心、服务中心。
  (四)改革投融资体制,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积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为重点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业投入体制和机制。根据不同性质的服务业,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对社会公益性服务业领域的建设投资和经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处于起步阶段,能够扩大就业,盈利较低或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业领域,政府应采取补贴方式投资;对有一定市场基础,具备一定规模的高等教育、仓储设施、信息咨询、中介服务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服务领域,政府可以通过价格和收费调整的手段,实现其自我良性发展;对政府必须控制或垄断的服务业领域,政府应以参股控股方式进行投资。商业银行要适当增加对服务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向符合贷款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发放贷款。创新服务业资本化运作方式,鼓励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积极扩大BOT方式融资,政府根据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每年筛选出一批潜力大、效益好的服务业开发项目,或直接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或先由政府出资开发建设,建成后出售产权或经营权,实行市场化营运。最大限度地开放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业领域,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采取政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建立和完善贷款担保体系,积极培育专业性投资公司、经营公司,为进入服务业领域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规范的信贷服务和融资渠道。
  (五)改善服务消费环境,扩大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加大对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创造竞争有序的消费市场环境。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服务消费能力,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加快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完善消费信贷办法,提高信贷服务水平,昆明市要率先制定《昆明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性文件,并逐步在全省推广。提高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失业和保险等项改革的透明度,引导居民扩大消费预期,合理安排消费结构,增加即期消费。要切实加强服务业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布局,特别要注意加大农村供水、供电、道路和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民增加服务消费。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与实施城镇化战略结合起来,鼓励中心城市“退二进三”,调整城市市区用地结构,提高服务业用地比重;继续深化小城镇管理制度、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农民向小城镇转移,不断扩大城镇规模,增加城市服务消费群体。推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六)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积极支持服务业各行业拓宽服务领域,开拓新的就业渠道。鼓励下岗职工、乡镇转岗干部和复转军人创办社区服务企业和农业服务企业。对提供新就业岗位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服务业企业给予政策支持。要完善和规范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准确及时的就业信息,避免盲目流动。制定劳动力市场管理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事务代理等就业服务制度和标准,规范劳动者、企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市场行为。鼓励服务业推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工作时间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为服务业扩大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积极从事服务业工作,取消各种限制劳动力合理流动的政策规定。建立符合服务业特点的制度约束机制、人才流动机制、培训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形成有利于服务业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要加快培养服务业所需各类人才,特别要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旅游、信息、金融、保险、中介服务、服务业政策与管理以及熟悉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等方面的人才。有计划地选拔一批年龄在35岁左右的新兴服务业业务骨干,纳入省校、省院合作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重点培养。有计划地在现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服务业紧缺的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加强岗位职业培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和业务水平,增强其就业、创业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服务业职业资格标准体系,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素质。
  (七)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服务业摆到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向重视农业和工业一样,重视服务业的发展,切实把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及时研究决定事关服务业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金投向、重大改革措施和其他重大问题。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的协调服务机制,成立以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计委、财政、经贸委、工商、旅游、统计等部门为成员的服务业发展协调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计委;计划部门要搞好服务业总体规划编制和政策的制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行业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统计部门要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改进统计制度和方法。要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发挥信息导向作用,加快制定和完善规范服务业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省计委要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发展服务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年终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检查情况。有关部门每半年要向服务业协调规划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要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发展服务业的典型经验,组织新闻媒体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为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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