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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府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29 生效日期: 2003-10-29
发布部门: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广府办发[2003]80号

办公厅各处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办《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和《〈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精神,根据广委办发[2003]15号文件要求,结合市政府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政府领导干部不配备专职秘书。市长服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安排一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市政府副市长的服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确定相关处室的干部对口负责市政府领导服务工作。对口服务的领导身边工作人员主要协助领导搞好内务、服务,原则上不随同领导外出开会、出差,市长、副市长因工作需要可安排对口联系的秘书长、副秘书长随从,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负责相关联系衔接、日程安排、领导讲话等项工作。

  二、市政府领导干部原任秘书人员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需要,按照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安排在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工作,履行相应职责。如组织上仍安排为领导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做到为领导服务和履行部门相应职责两不误,认真做好部门相应工作。

  三、市政府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受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领导双重领导,日常管理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市政府领导身边工作人员要参加办公厅召开的各种会议、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办公厅的统一安排和指挥,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和思想情况。

  四、从严要求,规范行为。市政府领导身边工作人员要从严要求自己,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遵守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各项规章制度。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适应新形势需要,不断加强学习,做到学理论、学业务、学习新的工作方法相统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业务能力和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
  (二)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三)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尽心尽责地为领导服务、为部门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及时、准确地完成领导和组织交办的公务。言行端正,勤奋工作,作机关干部表率。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向领导干部和组织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不得自作主张代领导干部答复处理问题、擅自批示处理文件,不得在传达领导指示时夹杂个人意见,不得在安排新闻报道时向新闻媒体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
  (四)保守秘密,慎言慎行。严格遵守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纪律及相关制度。要讲政治、讲原则、讲纪律,不得乱摆乱说乱打听、道听途说。
  对机要文件、资料和领导批示,按规定及时登记、处理和保管,不得将机要文件私自带出办公室或将机密文件中的内容或内部机密情况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随同领导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时,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泄露领导干部在讨论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或参加重要会议及活动时尚未公开发表的讲话。
  (五)谦虚谨慎,甘于奉献。加强自身修养,保持良好作风。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决不能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脱离群众。待人接物热情大方,处理工作公道正派,与人交往平和朴实。勤俭节约,吃苦耐劳,淡泊名利,甘于奉献。
  (六)廉洁自律,不谋私利。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政廉洁,努力维护市政府和领导干部的形象,不得有以下行为:一是决不因为工作之便或以领导名义报销不应该报销的帐务,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超越自己的职责权限干预干部选拔、人事安排、政务决策与管理等党政事务。三是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特别是插手与领导干部职权有关的工程项目承包和物资采购活动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四是放任家属或亲友插手介入或干涉个人以及领导干部的公务活动,甚至利用家属、亲属关系涉足个人的工作安排和职务任用。五是下基层时向接待单位提出或暗示特殊要求。六是接受或代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七)服从管理,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的学习活动和党组织活动。主动接受领导、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五、领导身边的驾驶员除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外,必须认真遵守下列业务规范。
  (一)保持精湛驾驶业务技术。自觉学习钻研业务技术,具有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爱护好车辆,经常保养好车辆,随时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二)安全行驶,确保领导安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格遵守道路限速规定。出长途车前,必须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原则上晚上不得参加时间较长的娱乐活动,并检查好随车证照是否齐全有效,车况是否良好。严禁开“英雄车”、“斗气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把车交给他人开、公车私用。(三)负责做好对所服务领导的事务性服务工作,履行好联系接洽、生活服务、事务性服务等工作。(四)作风严谨,自觉维护政府形象。正确处理好单位、同事与家庭之间的关系,按时上、下班,保证公务用车的正点准时。在行车时不准聊天、嘻闹、吸烟、吃食和接打手机等,确保规范操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调离驾驶人员工作岗位。

  六、严格对领导身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评。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并进行任职资格评议。对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工作。

  七、县、区政府领导一律不配秘书。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指派工作人员临时随同。
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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