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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西安半坡博物馆门票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3-08 生效日期: 1999-04-01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费调发(1999)12号
 西安半坡博物馆:
  你馆《关于调整门票价格的申请报告》(半博(1998)44号)收悉。根据我省游览景点门票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考虑到你馆对半坡原始文化村实行统一管理、并已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将西安半坡博物馆与馆内的半坡原始文化村参观门票合并,在大门一次出售,核定门票价格为20元/人。
  执行新票制后,馆内各景点不再售票收费。其他有关规定仍按省物价局陕价费调发(1997)81号文件规定执行。
  新票制从1999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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