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劳培发[1995]261号
各局、总公司教育处、中央在京有关单位、各技工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参加“青少年住院医疗保险”和“平安保险”的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保险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北京市技工学校(含中央在京技校)、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均可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和平安保险。年龄不限。
二、保险金额为:平安保险金额每人10元(最高赔偿金额1万元)。住院医疗保险金额分别为10元、20元(交10元,最高赔偿金额2万元,交20元,最高赔偿金额6万元),住院医疗保险由学校自行商定投保额数。
三、各技工学校教职工(包括:教学人员、教学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可参加“平安保险”一个险种,金额为每人10元,最高赔偿金额为1万元。
四、各技工学校务请在10月19日—20日上午8:30至下午15:00持花名册(学生、教职工分别造册),在校学生要写清姓名、性别、年龄、班级等一式两份,填写好保险单一式四联(加盖公章)连同现金或支票统一到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西城区百万庄大街8号)办理保险手续。在办理投保手续的同时,将付给各学校比例的承保手续费。 附件:1.中、小学生平安保险条款及保险单(略)
2.青少年、幼儿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及保险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