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安徽省合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合肥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7 生效日期: 2008-10-27
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合人口委[2008]38号
各县、区、开发区人口计生委:
  根据《合肥市人口计生委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合人口委〔2008〕7号)规定,按照省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重点内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人口计生委对各县、区、开发区人口计生委2008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一)各县、区、开发区人口计生委本级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情况。
  (二)抽查部分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情况。
  二、考评内容
  (一)县、区、开发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100分)
  1.组织领导情况(10分)
  2.机构队伍建设和管理(10分)
  3.奖励优惠政策兑现(10分)
  4.贯彻两项纪律(10分)
  5.行政许可(10分)
  6.行政处罚(10分)
  7.违法生育查处和社会抚养费征收(15分)
  8.信访案件(10分)
  9.行政赔偿(5分)
  10.便民维权(10分)
  (二)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100分)
  1.队伍素质及管理(15分)
  2.奖励优惠政策兑现(15分)
  3.贯彻两项纪律(10分)
  4.社会抚养费征收(20分)
  5.计划生育合同(10分)
  6.村规民约情况(10分)
  7.行政赔偿(5分)
  8.便民维权(15分)
  (三)考核分数权重
  根据对县区本级和抽查乡镇、街道的考核结果,综合计算各县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成绩,其中县区本级考核结果占60%,抽查乡镇、街道考核结果占40%。
  三、考核时间
  2008年11月上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本次考核结束,市形成书面评估报告上报省人口计生委,省人口计生委年底将组织全省“十一五”依法行政中期评估验收。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口计生委要加强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严格按《县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估表》、《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估表》内容要求,做好依法行政考核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合肥市人口计生委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