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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湖南省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7-02 生效日期: 1996-07-02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行政公暑,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订的《湖南省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曰 
 
 
湖南省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 
 
  “九五”期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为使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相适应,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和《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精神,特制定《湖南省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 
  一、“八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湖南省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经过各方面的并同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重要成就。 
  (一)为残疾人事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初步形成了法律法规体系,使残疾人事业走上依法发展的轨道;把残疾人事业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了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建立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残疾人联合会集“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于一体,形成了新型的事业管理体制;各项业务全面拓展,确立了残疾人事业的基本格局;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助残活动使残疾人事业不断获得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增强了残疾人的参与意识和奋斗精神。 
  (二)给残疾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残疾人自身素质提高,参与机会增多,参与范围扩大,生活状况改善。 
  康复 5年共使11万多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4.44万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2.4万名儿麻后遗症患者经矫治手术改善了功能、2190名低视力残疾者提高了视力、3683名聋儿开口说话、1571名智残儿童增强了认识和自理能力、1.4万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了综合防治。为残疾人提供近万件特殊用品和辅助用具,给94万名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服用了碘油丸,使更多的人受益。 
  教育 特教学校增加到69所,特教研达485个,大量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视力、听力言语、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人学率由5%提高到59.4%;建立了省残疾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一批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班点,多渠道、多形式培训残疾人2万多人;报考大中专院校达到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录取率由不足40%提高到95%以上,有514名残疾人进人大专院校学习。推行了中国手语。 
  就业 规定了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界体比例,部分县市建立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试点。全省2100多个福利企业稳定了3万多名残疾人在其中就业。残疾人个体从业和集体从业发展较快。为农村残疾人生产劳动提供的综合服务得到加强。城乡残疾人就业率由60%提高到70%。 
  扶贫 利用国家设立的康复扶贫专项贷款,在13个县市开展康复扶贫工作,使近4万名残疾人脱贫或减轻贫困状况。其他部分县市也开展了对残疾人的扶贫工作。 
  文化生活 残疾人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举办了4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在第六届“远南”残疾人运动会上,我省残疾人运动员取得了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参赛入数、奖牌总数、破世界纪录和总分4个第一的突出成绩。我省残疾人文艺在全国亦颇有影响。 
  法制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得到广泛宣传和贯彻,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意识增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湖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已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全省各地州市和大部分县、市、部分乡镇制定了扶助残疾人的规定;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对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社会环境 建立了省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公共传播媒介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反映残疾人生活。省和部分地市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残疾人专题节目。创办了《湖南残疾人》杂志。开展了3届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全国和省“热爱祖国、自强不息”巡回报告演出团在11个地市报告演出30多场,高度的爱国主义热忱和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在三湘四水产生强烈共鸣。中国残联、省残联和有关部门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到全省100多个县市宣传《残疾人保障法》,走访慰问残疾人,残疾人事业更加深入人心。通过开展“全国助残日”、“建家做友”、“一帮一,送温暖”、“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行动”、“希望工程”等活动,扶残助残蔚然成风。残疾人更加自强不息,社会更加理解、关心残疾人。 
  二、“九五”计划纲要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九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必须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在本世纪内基本消除贫困现象、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要求,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与精神环境。 
  总目标: 
  至残疾人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至残疾人普遍开展康复训练,同时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20万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至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城市达到80%左右,农村达到65%左右,可以就业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培训; 
  至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0%左右; 
  至残疾人广泛参与社会生活; 
  至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条件改善、能力增强; 
  至系统开展残疾预防,努力减少残疾发生。 
  指导原则: 
  至实行“讲求实效、打好基础,体现特色”的发展方针。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并根据我省实际,优先解决残疾人迫切需要、又有可能满足的基本需求,重点实施受益面广、见效快、效益好、有特色的项目。同时,完善残疾人事业体系,加强基础建设,稳定增强服务能力。 
  至坚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分类指导、带动全盘”的工作方法。康复以适应面广、简便易行、经济适用的社区、家庭训练为重点;就业以分散按比例安排为重点;教育以义务教育、职业培训为重点;社会保障以解困和扶贫为重点;环境条件以增进理解、友爱互助为重点;法制建设以执法和法律服务为重点。要下大力突破分散按比例安排就业、解困和扶贫、残联组织建设(含劳动服务和用品用具服务网络)3个难点。同时,针对不同情况和区域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残疾人事业落后地区的工作,带动和促进全面工作的开展。 至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为基础、有关部门与残联各尽其责的工作体系。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加强领导。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加强综合协调,集中力量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将残疾人事业有关业务分别纳人本部门相关业务领域,统筹安排,兼顾特点,同步实施。残疾人联合会接受各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至切实加强基层工作,调动残疾人自身潜能。残疾人生活在基层,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是基层,各项任务的落实靠基层。必须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充实力量,完善工作手段。重视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唤起残疾人的参与意识,激励自强精神,发挥残疾人的主观能动性。 
  三、“九五”计划纲要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任务指标: 
  至完善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以社区和家庭为重点,广泛开展康复训练,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至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20.74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白内障复明手术5万例、肢体残疾矫治手术2565例、装配假肢和矫形器1.13万例、低视力残疾者配用助视器2000名、聋儿听力言语训练3325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3100名、肢体残疾者系统训练5130名、13万精神病患者包括5万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治疗。 
  至开发供应80种、7,5万件残疾人急需、简便、适用的特殊用品和辅助用具,以利于残疾人生活自理、行动辅助、信息传递、功能训练、教学认知、生产劳动、休闲娱乐等,帮助残疾人补偿功能,增强能力。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由卫生、民政、教育、计划,财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妇联、募委、残联组成的省、地州市、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编制康复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分解康复任务指标,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 
  2、完善以残疾人家庭为基础、社区康复站为骨干,康复综合服务机构为指导的康复训练服务网络, 
  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力量,依托医疗预防保健网、社区服务网、城乡基层组织、大型厂矿企业、残疾人组织、福利企业事业单位等,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地建立各类基层康复站。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场地、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 
  至建立基层康复训练员、家庭指导员队伍,发挥残疾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家庭的作用。 
  至县以上片联利用本级残疾人服务设施建立康复服务综合指导中心(部、点)。 
  3、省人民医院为省级白内障手术复明和低视力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各地白内障复明中心和医院眼科对适合做手术的白内障患者实行复明手术,在所有市辖区内做到有一例做一例;卫生部门和残联重点组织好县以下和广大农村的白内障复明工作。在所有市和有条件的县,以儿童少年中的低视力者为重点配用助视器并指导其进行视功能训练。 
  4、完善省聋儿听力言语康复训练研究中心,地州市建立语训部,县开办语训班,健全以省聋儿康复中心为指导、语训部为依托、语训班为基础的聋儿康复工作体系;广泛开展家庭训练;各级教育机构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使经过康复训练的聋儿进人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在城市普遍进行新生儿听力检测,逐步推广早期干预。 
  5、肢体残疾康复工作,应注重矫治手术、假肢和矫形器装配、功能训练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和系统服务。湖南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和省假肢厂分别为省肢体矫治手术和省假肢、矫形器装配技术指导中心;各级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深入基础和家庭筛查康复对象,了解需求,制定康复规划,卫生部门督导检查矫治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情况,为贫困地区组派矫治手术医疗队;民政部门督导检查所属假肢和矫形器生产厂(站)的工作,为肢残恳者提供质优价廉的装配服务。 
  6、县市建立智残儿童康复站;儿童福利院和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等开设智残儿童学前班;普通幼教机构根据生源情况设置智残儿童班并与家庭相结合,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和认知能力训练。 
  7、在14个县市开展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建立社会化的精神病防治工作体系,省精神病医院为省级精神病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各地精神病防治康复机构、基层社区组织、单位与家庭分工协作,有机配合,通过康复治疗,使精神病患者显好率达到60%以上、肇事率降到0.5%以下、社会参与率达到50%以上。 
  8、建立、完善省、地州市、县三级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形成以省站为中心、地州市和县级站为基础的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网络,开发生产标准化、系列化的产品并优惠提供给残疾人。 
  (二)教育 
  任务指标: 
  至可以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与当地其他儿童少年同等水平,视力、听力言语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城市达到80%左右,农村达到65%左右;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校大发展。 
  至可以就业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至凡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应同健全考生一样进入普通高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习;举办1所普通中等专业特殊教育学校。 
  至推广“汉语双拼言文”,完成识字言人的培训;基本普及中国手语。 
  主要措施: 
  各级各类普通教育机构必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祁《残疾人教育条例》,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入学。 
  对残疾人特殊教育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人当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划,制定“九五”实施方案,明确任务,采取措施,保证完成。 
  至统计义务教育对象必须包括残疾儿童少年,并将视力、听力言语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专项列出。 
  至各级政府进行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时,必须考核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指标,未达标的不得宣布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1996年前已验收但未达标的县,要限期补课,进行复查。 
  至普遍推行随班就读,乡(镇)设特教班,30万以上人口、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设立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基本形成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格局。特殊教育学校要对当地普通学校的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有计划地对现有特教学校进行改建和扩建,充分挖掘现有学校的潜力,在不降低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扩大招生规模, 
  至推行盲和低视力生、聋和重听生、轻度和中度弱智生的分类教学。 
  2、以社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为辅,城市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大力开展职业培训,积极发展初、中等职业教育。 
  至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做好本地区残疾人职业培训的调查类底、规划安排、组织协调、转介服务、设点开班和统计汇总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培训。 
  至各种普通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都要积极招收残疾人人学,并针对需要单独开班。 
  至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的职业教育,开设职业初中、职业高中、中专并将其纳入职业教育体系,落实经费,积极扶持。 
  至积极创造条件,将省残疾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成普遍中专学校;各地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 
  至农村依托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各种技术培训活动,采取随班或单独设班等形式,指导残疾人掌握实用技术和生产技能。 
  3、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和普通小学附设的学前班积极招收残疾儿意随班就读并根据需要开设残疾儿童班,儿童福利院和有条件的特教学校开设学前班,与家庭相结合,开展残疾儿童早期教育、早期康复。 
  4、在残疾人中开展扫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5、认真开展识字盲人“汉语双拼盲文”的分级培训,到2000年全部使用新盲文。 
  6、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保障和改善特教师资的待遇。 
  (三)就业 
  任务指标: 
  建立和完善残病人就业服务网络,全面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福利企业,扶助残疾人个体开业、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使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0%左右。 
  主要措施: 
  1、建立和健全省、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周级残联所属事业单位,在劳动部门指导下,综合管理本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掌握残疾人劳动力资源状况和用人单位需求;开展职业培训,组织按比例就业,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助个体、集体从业;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 
  2、全面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至省人民政府依据《湖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定《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地州市县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普遍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至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解释、动员工作、使社会理解、支持,各单位主动安排残疾人就业。 
  至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残疾人定向职业培训,建立试用制度,推荐适合的劳动者。 
  至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要按本单位职工总数1.5%以上的比例,乡村企业按本单位职工总数2%以上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达不到比例的,要视情况采取措施,促使尽快达到规定比例。 
  至严格执行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 
  3、加强福利企业管理,执行、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福利企业要坚持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宗旨和方向,改善残疾职工工作条件和生活状况。 
  4、鼓励残疾人开办集体、私营企业及从事个体经营,在选择项目,核发执照、落实场地、筹售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和支持。 
  5、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机结合,为农村残疾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在技术培训、生产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和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帮助。 
  (四)减缩贫困 
  目前全省城乡尚有110万残疾人未解决温饱,其中50万人有一定劳动能力但未能参加生产劳动和就业,另3.5万人(城镇0.53万人、农村2.97万人)由于重度残疾处于特困状态。 
  任务指标: 
  至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扶持残疾人就业和参加生产劳动,基本解决110万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 
  至采取专项补助办法,保障3.5万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在本世纪内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的总体要求,将扶持残疾人脱贫和保障特困残疾人基本需求列入工作议程,加强领导,落实经费,针对残疾人特点,统筹实施。 
  2、设立康复扶贫贷款,专项开展残疾人扶贫。 
  至积极争取和合理使用国家投放的康复扶贫贷款,多渠道筹集省康复扶贫资金。使用国家康复扶贫贷款和省康复扶贫资金的地区,按规定安排相应资金配套使用。 
  至康复扶贫贷款主要用于扶持覆盖面广、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直接解决或带动残疾人脱贫的项目。贷款项目由省农业发展银行会同省残联在地、县级残联申报的康复扶贫贷款项目计划中择优审定。 
  至康复扶贫贷款,由省农业发展银行依据《康复扶贫贷款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采取多种形式,扶持残疾人脱贫。 
  至各级政府制定、实施对残疾人的扶助规定和办法,切实减轻贫困残疾人的社会负担,为残疾人脱贫创造条件。 
  至广泛开展“帮、包、扶、带”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帮助残疾人脱贫。 
  至依托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4、实行专项补助办法,保障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 
  至城镇实行专项补助。已经实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方,要将特困残疾人生活保障纳人其中,暂未实行的地方,当地政府应视情况按月给特困残疾人一定补助。 
  至农村实行统筹扶助。以“集体经济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筹集资金和实物,定期发给特困残疾人。 
  5、属于“三无”救济或“五保”对象的城乡残疾人,继续由地方民政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救济和供养工作。 
  (五)盲人按摩 
  按摩是中华民族特有的医疗、保健方法。言人触觉灵敏、注意力集中,适宜从事按摩。我省盲人按摩事业有一定的基础,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按摩尤其是保健按摩的社会需求迅速增加,为盲人服务于社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任务目标: 
  至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950名,培养盲人医疗按摩人员100名,使盲人按摩人员达到1400名左左。 
  至建立按摩指导服务网络,实施行业管理,多渠道、多层次地为盲人按摩人员提供从业岗位,形成规范的、具有特色的按摩医疗保健业。 
 
 
主要措施: 
 
  1、实行规范化管理,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盲人按摩机构管理办法和保健按摩人员及医疗按摩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聘任实施办法,加强管理,给予支持;建立、完善盲人按摩行业管理服务网络,省残疾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各地州市盲人按摩技术指导机构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按摩进行行业指导和服务。 
  2、实行中短期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以实用性保健按摩为重点,多渠道、多层次地培训和培养盲人按摩人员;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再积极培养按摩师资和医疗按摩骨干人员;依托盲校、按摩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培训保健按摩人员。 
  3、鼓励各地建立盲人按摩院所,扶持盲人按摩人员集体开业、个体从业,相关服务行业和单位、医疗机构的按摩科室在同等技术水平条件下要优先安排盲人按摩人员就业。 
  (六〉文化生活 
  任务目标: 
  至公共文化机构要努力满足残疾人的文化需求,公共文化场所要积极创造条件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公共文化活动广泛吸收残疾人参与。同时,为适应残疾人特点和特殊需要,开辟专门活动场所,举办专项文化娱乐活动,出版特殊文化产品,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 
  至实施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组织残疾人普遍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丰富残疾人健身方法,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技术水平,保持我省残疾人体育在全国的领先水平。 
  主要措施: 
  1、公共文化机构主动为残疾人服务。省、市图书馆逐步提供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文化馆提供特殊艺术辅导,各类文化场所都要为残疾人提供特别辅助和优惠,举办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和比赛要积极吸收残疾人参加;逐步开办配有字幕的影视作品;增加适合盲人、聋人、弱智人的读物。 
  2、逐步开辟专门活动场所。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省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内设立残疾人活动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及残疾人集中的单位因地制宜开辟残疾人活动站,基层残疾人组织可借用场所定期举办活动。 
  3、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发展业余残疾人艺术团(队),举办第四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 
  4、普及群众体育,提高竞技水平。完善各级各类残疾入体育组织;鼓励和帮助残疾人积极参与社区体育活动;切实抓好特教学校的体育活动(课),定期对学生进行体能测试;体育场、馆应优惠或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实行业余训练与强化集训相结合,积极选拔和培养残疾人运动员;办好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和盲聋校运动会,在第四届、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国际比赛中,争取优异成绩。 
  (七)社会环境, 
  任务目标 
  弘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创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 
  主要措施: 
  1、宣传、教育、新闻、出版等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和先进典型,培育良好的舆论环境。 
  2、省、地州市有条件的电视台尽早开办配有手语的专题节目,县级以上广播电台要创造条件开播残疾人事业专题节目。 
  3、建立健全省、市、县残疾人新闻宣传促进会,充分发挥作用;每两年举办1次“湖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一评选活动。 
  4、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继续组织好“红领巾助残”活动、“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手拉手,一帮一,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表彰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 
  5、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纳人基本建设审批内容,制定相应的规定;广泛宣传、逐步推广无障碍设施。 
  (八)法制建设 
 
 
任务目标: 
 
  形成比较完备的与《残疾人保障法》配套的法规体系;增强广大公民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和残疾人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加大执法力度;依托城乡法律服务网络,以委托或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为骨干,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有效的法律服务。 
  主要措施: 
  1、将《残疾人保障法》及《湖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纳人我省法制宣传教育的第3个五年规划(1996年一2000年),继续加强《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各单位和全省公民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办事;残疾人要自觉遵纪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2、制定《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湖南省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办法》,智力残疾高发区依据《母婴保健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地、州、市、县、乡(镇)尊遍制定扶助残疾人的规定。 
  3、城乡法律服务机构要积极办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并给予特别辅助;各地、州、市、县要指定或委托1处律师事务所集中为残疾人服务。法律援助机构要将残疾人列为重点援助对象。表彰对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法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4、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进行《残疾人保障法》的执法检查。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 
  残疾人联合会集“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于一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纽带和桥梁。我省各级已经建立残疾人联合会,但普遍存在关系不顺、条件较差、力量单薄的问题。为了适应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必须切实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 
  任务目标: 
  至加强各级残联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理顺关系,增强活力,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责。 
 
 
至团结、激励残疾人奋发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祖 
国建设贡献力量。 
 
 
主要措施: 
 
  1、按照中央编办批准的“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与残联建设”的原则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机构改革方案》的精神,做好全省各级残联的机构改革工作,明确性质、职能,调整管理关系和规格,保障适应工作需要的编制和条件,健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活力与效能。 
  2、各级残联要密切联系残疾人,当好残疾人共同利益的代表。广泛开展“建家做友”活动;发挥评议委员会的监督咨询作用和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代表作用;大力培养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选拔优秀残疾人进入各级残联领导岗位。各级残联工作人员中残疾人比例逐步达到10%以上。 
  3、加强残联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和机关的勤政、廉政建设,按照中央组织部组通字〔1996〕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残联干部的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在实践中造就一支热爱残疾人事业、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掌握社会化工作方法、具有“团结、实干、开拓、高效”工作作风、具有一专多能才干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表彰优秀残疾人工作者。 
  4、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认真贯彻《基层残疾人工作要则》,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尚未建立残联的乡、镇、街道都要建立残联机构;村、居民区、福利企业和残疾人比较集中的单位建立残疾人群众组织。乡,镇、街道残联要有专职工作人员,并给予经费支持。 
  5、准确掌握残疾人状况,按规定统一核发《残疾人证》。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完善省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充分发挥效能。县市因地制宜地建设适应残疾人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文化活动需要的服务设施。 
  7、广泛开展“自强”活动,表彰“自强模范”。引导和带领广大残疾人热爱祖国、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十)残疾预防 
  我省每年新增残疾人近5万人,且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和有害环境所致。加强预防,有利于减少残疾、控制疾病、增进健康,是提高我省人口素质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战略任务。 
  任务目标: 
  1、健全由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团体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预防工作体系。 
  2、针对危害面广、可预防的致残因素,根据工作基础和条件,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到2000年基本实现: 
  至控制遗传因素致残,加强生殖保健服务,使先天性残疾发生率降低1/3。 
  至计划免疫覆盖率达90%,消灭脊髓灰质炎,明显降低营养不良性疾病和脑血管疾病致残。 
  至加强耳毒药物管理,使药物致聋发生率降低1/3。 
  至控制环境缺碘危害,消除碘缺乏病及碘缺乏致残;大幅度减少区域性氟中毒致残和大骨节病发生率。 
  至减少工伤、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致残。 
  主要措施: 
  1、健全工作体系,加强综合协调,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协调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现有工作渠道、机构网络、专业力量的作用,动员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 
  2、摸清情况,制定工作纲要。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制定《湖南省残疾预防工作纲要》,确定工作原则、任务目标和主要措施,落实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3、完善法规,认真执法。对于优生优育、母婴保健、医疗卫生、药品管理、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已有的和正在制定的相关法规,要切实执行。 
  4、普及预防知识,增强预防意识,特别注意做好新婚夫妇、孕产期妇女、有害环境地区居民、交通和矿山行业职工、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 
  5、认真实施重点预防工程。 
  至减少遗传性残疾和先天性缺陷。认真执行《婚姻法》、《母婴保健法》,进行婚前生殖健康指导、咨询和医学检查,做好生殖保健和新生儿缺陷筛查。 
  至控制传染病、严重营养不良及脑血管疾病致残。加强计划免疫,特别要大量减少致残性传染病的发生,消灭脊髓灰质炎;加强脑血管疾病的预防、监测和治疗,开展偏瘫患者的早期康复训练。 
  至降低药物致聋发生率。加强对耳毒药物的审批和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完善控制药物不良反应的措施和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至减少缺碘和氟中毒致残发生率。全省所有食用盐加碘;缺碘地区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儿童补用碘油丸,补碘率达到95%以上;氟中毒地区,普遍进行改水、改灶降氟。 
  至严格道路交通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控制、减少意外事故致残。 
  对以上重点预防残疾工程,有关部门要逐一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九五”期间,还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的指标体系,逐步采用先进的、科学的手段加强信息、统计和科技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工作,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残疾人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社会救济的办法,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吸收引进先进的经验、资金和技术。 
  为保证本纲要的实施,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团体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本纲要及其配套实施方案的执行。各级政府要依据本纲要制定和实施当地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及其配套方案,并将任务按年度分解到所属地区和部门,保证完成。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高尚的事业,是我国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发展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全社会面临的紧迫而艰巨的任务,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完成本纲要规定的任务,继续把残疾人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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