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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建筑安全隐患不报 总监理资格证不保
www.110.com 2010-07-19 13:19

  监理企业在维护工程施工和质量安全中起到的作用举足轻重。记者从合肥市建委获悉,该委专门针对监理企业进行的专项整治活动已于近日全面拉开帷幕。今日起,监理企业发现建筑安全隐患未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未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及施工单位拒绝整改而不及时上报的,将责令总监理工程师暂停执业,直至吊销职业资格证书。

  此次专项整治将自即日起至2010年2月5日,整治范围包括在肥登记注册、备案且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本地、外地进肥监理企业。专项整治期间,监理部监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员配备及到岗情况是否满足工程需要,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理,项目总监是否存在挂靠行为;监理企业是否对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进行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是否合法有效;有无监理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等11类监理违规行为将被重点监控。

  合肥市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依据违规程度的不同,监理企业将受到不同程度地惩罚:整治期间监理企业被记不良行为2次以上,暂停其在肥承接工程项目的资格1-3个月;项目总监无故不在岗履职,且工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项目总监记不良行为一次,暂停其在合肥市范围工程项目执业3个月;所监理工程发生死亡事故的,最高可撤销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且2年内不准进肥从事监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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