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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还能设"示范企业"吗?
www.110.com 2010-07-19 13:19

  23日人民网报道,黑龙江省鹤岗新兴煤矿“11·21”矿难已导致104人遇难。此次煤矿矿难损失惨重,举国关注。而且据新闻报道,该煤矿企业今年因“安全生产和信息化建设基础良好”,被选定为中韩合作“煤矿防灾三维信息系统”项目示范企业。

  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发生如此重大安全事故,这不禁让笔者想到去年“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前,“三鹿”曾是国家免检产品。这个免检是“安全放心,信得过产品”的代名词。但是结果却是,正是这个让人“信得过”的产品发生了重大问题。所以最终的结果是,食品生产中从此再无“免检产品”。

  食品不再有“免检产品”,矿藏开掘企业能设立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吗?

  一家煤矿发生安全事故往往关乎上百人生死,往往就是“特大事故”,而且矿藏开掘,往往因为地理位置不同,地质构造就有差异,面临的安全情况就可能大相径庭,安全生产的方式和防范因素就可能不同。因此,笔者认为,既然矿藏开掘业存在安全生产方式的差异,那么就应该慎重考虑能够设立某个企业为“示范”。

  矿难发生后,黑龙江省省长栗战书表示,总结矿难原因是多方面的,领导忽视轻视,工作不落实不到位是主要原因。一是国有重点煤矿近四年安全形势比较平稳,一些煤矿企业思想麻痹;二是一些产煤市地方政府不能妥善处理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关系;三是瓦斯管理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四是在部分地区,仍有不具备条件的煤矿顶风生产。

  细看栗战书所言,这可能不仅仅是黑龙江某些煤矿企业存在的问题,其他地区的煤矿业也多多少少存在这些问题。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笔者认为,其他地方上的煤矿企业应该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对煤矿,特别是对那些以“示范”冠名的企业进行安全排查,因矿制宜,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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