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8日8时45分,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工商核准拟用名)1号厂房(2400平方米,钢框架结构)发生一起爆炸事故,死亡22人,受伤29人,其中3人重伤。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政府积极组织现场抢救,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作出批示,省长梁葆华、副省长仇和赶赴现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带领工作人员赴现场,协助指导处置和调查取证等工作。根据初步调查分析,通报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是2002年盐城氟都化工有限公司(1998年成立)与德国CCI公司(贸易公司,股比31%)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2005年7月,根据当地政府统一规划,合资公司将氟化工生产线搬迁至射阳县临海化工集中区,拟成立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总投资2500万元。主要产品是:2,4-二氯氟苯(生产能力4000吨/年)。
发生事故的1号生产厂房(投资约800万元)由硝化工段、氟化工段和氯化工段三部分组成。硝化工段是在原料氟苯中加入混酸二次硝化生成2,4-二硝基氟苯;氟化工段是在外购的2,4-二硝基氯苯原料中加入氟化钾,置换反应生成2,4-二硝基氟苯;氯化工段是在氯化反应塔中加入上述两个工段生产的2,4-二硝基氟苯,在一定温度下通入氯气反应生成最终产品2,4-二氯氟苯。
二、事故简要经过
2006年7月27日15时10分,首次向氯化反应塔塔釜投料。17时20分通入导热油加热升温;19时10分,塔釜温度上升到130℃,此时开始向氯化反应塔塔釜通氯气;20时15分,操作工发现氯化反应塔塔顶冷凝器没有冷却水,于是停止向釜内通氯气,关闭导热油阀门。28日4时20分,在冷凝器仍然没有冷却水的情况下,又开始通氯气,并开导热油阀门继续加热升温;7时,停止加热; 8时,塔釜温度为220℃,塔顶温度为43℃;8时40分,氯化反应塔发生爆炸。
据估算,氯化反应塔物料的爆炸当量相当于406千克梯恩梯(TNT),爆炸半径约为30米,造成1号厂房全部倒塌。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立即组织抢救伤员、疏散群众,市、县消防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扑救,环保部门立即对现场周围大气、水和土壤进行连续监测。28日13时大火扑灭,由于对地面水采取了措施,据当地环保部门监测,没有造成大的污染。目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已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损失情况和事故责任展开调查。
三、事故原因初步调查分析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在氯化反应塔冷凝器无冷却水、塔顶没有产品流出的情况下没有立即停车,而是错误地继续加热升温,使物料(2,4-二硝基氟苯)长时间处于高温状态并最终导致其分解爆炸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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