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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9·13”较大中毒事(3)
www.110.com 2010-07-19 14:16


2、工区和公司有关部门对井下采用化学药物选矿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在15中段69号脉计划作业当头停产后,对其独头盲巷没有按《规程》的要求进行密闭处理,防止人员进入,让刘伟、王熙芳等人乘机进入进行选矿。在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未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和排查整改,对井下采用危险化学品选矿这样严重的安全隐患都未及时发现和治理。
3、公司对工区和班组的用工监管不力,从业人员出入井管理制度不落实。一是公司人教部只管用工指标,对班组招录临时作业人员放任不管,班组私招滥聘员工现象严重,致使不经培训、不签劳动合同、不办工伤保险的人入井作业。二是井下通地表的出口特别多,护矿办、保卫科的井口守护人员不严格执行公司的规定,无证人员入井、危险化学品入井、矿砂偷盗现象严重;事故发生后,因守护不力,导致事故现场钨砂被盗。
4、安全以包代管。九工区没有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或者措施,也没有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残矿回收采掘作业无设计、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员无证上岗,安全以包代管,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5、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力。工区及公司有关部门安全管理松懈,督促检查力度不够,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未及时跟进,井下超作业区域的违规作业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在九工区没有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台帐。
6、应急救援预案没有组织学习、宣传和演练,井下也没有通讯电话,导致事故发生后报告及救援不及时,井下人员盲目救援,扩大事故。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五、防范措施建议
1、事故现场处置:制订可靠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在矿山救护队组织实施下,排尽巷道内有毒气体、撤出事故巷道所有设备、清除事故巷道化学药物后打好密闭,并在密闭处立警示碑。在人员出入井口处设立此次事故警示牌。
2、公司领导要认真吸取“9·13”事故教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全面排查、规范井下的选矿行为,消除井下选矿安全隐患;加强管理,严防危险化学品带入井下,严防非本单位从业人员下井。
3、公司要加强通风管理。一要对现有作业区域的通风系统进行测定评价。包括系统风量、风压、主辅扇的工况与系统进回风线路、中段通风网路和局部通风情况的调查等。二要对所有通风不良的、废弃的坑道及垱头进行密闭,严防人员进入。三要按规定建立定期的全井测风制度,建立新作业点用风申报审批制度,做到有设计、有计划地用风。四是建立和完善防中毒、防窒息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可能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场所必须悬挂防中毒警示标志。
4、公司要加强对残采工区、井下残采区域的管理。一是对残采区域要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安全评价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是残采作业点要有开采设计方案,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查后方可开工。三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残采作业点按设计、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对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残采点要立即取缔。四是加大残采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公司要加强对井下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格员工录用制度,规范出入井管理,防止未经批准、未经培训的人员入井;要严格按照《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救护培训,让从业人员了解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预兆,掌握自救互救知识,防止遇险时盲目施救。
6、公司要认真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宣传和演练。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定期组织全员演练,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救护器材,建立健全井下通讯系统,提高事故防范、报告和应急处理能力。
7、湖南有色控股集团要严格督促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同类事故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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