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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位的行为规则
www.110.com 2010-07-22 16:20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A、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本单位的报关业务。

  B、只能办理本单位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业务,不能代理其他企业的报关。

  C、可以自行报关也可委托报关企业报关。

  D、纸质报关单必须加盖报关专用章

  (报关地唯一)。

  E、对报关员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报关员离职日起7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报告并交回报关员证,予以注销。未交回报关员证的,必须由单位在报刊上申明作废,并注销(此对于报关员来说也是损失)。

  (二)报关企业:

  1、服务的地域范围

  A、只能在注册地海关辖区内办理报关纳税;同一关区内非属地报关也需在直属海关备案并在报关地设立分支机构;(如成都的到泸洲去)

  B、在非注册地报关(跨直属关区)同样必须设立分支机构,但必须申请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并注册登记(在拟注册地直属海关办理)。

  C、报关企业对报关分支机构承担法律责任

  2、报关企业从事报关报务应当履行的义务

  a、配合海关监管工作不得违法滥用报关权

  b、建立账簿和营业记录等档案,完整保留各种单证、票据、函电以备海关稽查。

  c、代理报关必须有正式书面的代理报关委托协议并在报关时出示。

  d、对委托人提供情况真实性、完整性合理审查。(商业单证,许可证、手册等官方单证)

  e、不得出让其名义供他人报关

  f、协助海关对涉违走私情事进行调查

  3、其他规则

  (1)纸质报关单必须加盖报关专用章,仅限在口岸地或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使用(每个报关地只有一枚)

  (2)报关员离职日起7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报告并交回报关员证,予以注销。未交回报关员证必须由单位在报刊上申明作废,并注销。

  自理报关单位与代理报关单位的比较:

  只能为自己报关

  有进出口权

  注册登记只要备案不用获得许可

  可以跨关区异地报关

  无注资等限制

  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3年

  以委托人的名义报关

  法律由外贸公司承担,报关行最多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接受委托代为报关

  未必有进出口权,尤其是报关行

  注册登记必须获得行政许可

  不可以跨关区异地报关、非注册地报关(即使同关区)必须设分支机构

  有注资(150万)、报关员(5人)、负责人条件(5年报关或外贸经验)限制

  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2年

  注:跨关区设立分支机构,须首先获得拟注册地海关的行政许可,然后注册登记(增资50万、报关员3名)

  本关区内设立分支机构,须首先向本直属海关备案(无条件限制)

  以报关行、货代、船代自身名义报关

  法律责任由报关行等承担

  注:报关行可以接受任何人委托代为报关。

  船代、货代只能替承揽承运的货物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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