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动态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www.110.com 2010-07-14 17:50

  11月23日,记者从岳西县县城规划区被征地农民动员大会上获悉,县政府将出资1000万元设立失地农民养老风险基金,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县委常委、副县长储昭霞与会。

  随着县城规划区域的不断扩张,工业园区的新建,失地农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今年,我县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政府出资1000万元设立失地农民养老风险基金,保障每个失地农民每月基础养老金100元。失地农民可自愿选择一次性缴费3000元、6000元、9000元,保障个人帐户养老金25元、50元、75元。据悉,参加此次养老保险的对象为,县城规划区内,2005年1月1日起依法批准被征地后失去全部耕地或人均耕地不足0.3亩,且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的失地农民,据测算,我县将有1.4万失地农民享受此项政策。

  储昭霞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要抓住机遇,发挥有利条件,加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发展步伐;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