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保险机构驻华机构管理有新规
www.110.com 2010-07-15 09:41
中国保监会日前重新修订并颁布了《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据悉,新《办法》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是为与《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等法规保持一致,新《办法》中将原"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改为"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二是由于保监会派出机构体系已建立,新《办法》明确了保监会派出机构对当地代表机构日常管理的职责等;三是按照我国入世承诺,新《办法》中加入了保监会审批的期限的规定;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新《办法》对审批的程序进行了细化;五是根据保监会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内容,对代表机构的展期,不再审批;对代表机构变更地址、更换或增减代表、副代表、外籍工作人员,则由审批改为事后报告;六是新《办法》对处罚规定进行了细化。
- 上一篇:外国保险机构驻华门槛大幅提高
- 下一篇:外资保险公司将“享受”我国国民待遇
相关文章
- ·新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机构管理办法颁布
- ·解读《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机构管理有新规
- ·新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机构管理办法颁布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外国保险机构
- ·关于印发《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门槛大幅提高
-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门槛大幅提高
- ·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
- ·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
- ·非保险机构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
- ·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
- ·关于下发《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试点办法》及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报中资保险机构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
-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
-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开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