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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法律制度(2)
www.110.com 2010-07-30 14:57

  (三)发票印制的式样

  发票的式样包括:发票所属的种类、各联的用途、具体内容、版面排列、规格等。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四)发票印制的文字使用

  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五)发票印制企业的管理

  印制发票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并凭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作的准印证和发票防伪专用品准产证进行印制和生产。印制发票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并按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对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印制、生产完毕的成品及印制发票企业购进的发票防伪专用品,要按规定验收后专库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报经税务机关批准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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